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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放寒假!山东多地发布最新通知

时间:2021-01-22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1日讯近日,德州、济宁、枣庄、济南等多地发布通知,中小学校可提前放寒假。其中德州、济宁两地,从1月19日开始,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放假。枣庄也通知,可将期末考试提前,考完即放假。济南则通知,义务教育阶段放假提前至1月25日,济宁、枣庄、济南通知各学校开学时间暂定在3月1日。

济南按照“考完即放、有序实施”的原则做出以下部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1月25日起(农历腊月十三)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 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高中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2月6日(农历腊月廿五)起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幼儿园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寒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各类各学段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3月1日(周一)。

济宁邹城市发布通知,初中小学各年级在考试结束后,即安排学生离校,不得晚于1月22日放假;各类幼儿园(含民办)1月19日开始放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月1日正式开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正式开学前不再安排学生返校。各高中学校放假工作严格按照济宁市教育局通知执行。同时提出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安全防控、加强假期指导、做好开学准备、强化监督检查5条要求。

枣庄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明确各区(市)教体局、市直学校可将原定期末考试时间提前进行,在考试结束后即安排学生放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月1日正式开学,正式开学前不得安排学生返校。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商业活动、商业广告进校园等。

德州市发布通知,从1月19日开始,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放假,其中德州区和德州经济开发区,中小学1月21日-22日进行期末考试,1月22日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离校。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离校。

闪电新闻记者 葛一凡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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