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未取得许可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 泰安新圣达被处罚

时间:2021-01-25

信网1月22日讯 信网获悉,由于泰安市新圣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城镇排水设施进行排放污水,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该法规,青岛市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平台显示,泰安市新圣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桩基工程、隧道工程、建筑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地质勘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五金交电、建材、钢材的销售。

信网获悉,2020年10月21日,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泰安市新圣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市南区地铁二号线施工现场施工时,排水户在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信网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以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了解到: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11月27日,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核实该案件,信网与泰安市新圣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施工现场管道已做修改,并且更换了净化设备,罚款已如数缴纳。信网记者 王田

  • 上一篇:崂山区上市工作捷报频传 一月三家企业上市
  • 下一篇:青岛海岸警察海泊河派出所党建引领构筑沿海平安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