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1日讯2021年2月11日晚,青岛开发区交警一中队在香江路与太行山路路口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0时30分许,一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香江路与太行山路路口南侧50米处一酒吧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达到现场后民警发现系一辆轿车倒车时与正常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在讯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轿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卢某酒精含量为223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来源: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
据卢某交代,当天晚上他与家人一起在灵山卫家中吃饭喝酒,酒后开车拉着温某到太行山路的一处酒吧继续唱歌喝酒,结束后二人准备开车回家,结果在酒吧门前倒车时撞到了一辆停放的轿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卢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其驾驶证也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