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20日讯近日信网获悉,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消防分包的项目工程,存在中标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2021年安全检查记录不齐全等多处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进行了处罚,处以1万元罚款。
据悉,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消防分包的北大资源广场一二期工程,消防专业分包中标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2021年安全检查记录不齐全,进场工人安全教育交底不符合要求,安全警示标示设置不到位。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该条例,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4月13日依法对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下达了崂住建建筑罚〔2021〕第3-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青建集团股份公司1万元罚款。
据天眼查显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成立于1995年2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黄金制品、铂金制品、白银制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矿产品(国家禁止的除外)、包装材料等。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反映到相关部门后再给信网回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回复。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