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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燃区内使用燃煤锅炉 青岛天海食品被罚17万

时间:2021-04-20

信网4月20日讯 近日,青岛天海食品有限公司因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煤块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处罚。

据了解,2021年3月3日、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天海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建有一台燃煤锅炉,现场检查时该锅炉正在燃用煤块,该公司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和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气污染防治类)序号12的相关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青岛天海食品有限公司处以177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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