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0日讯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保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大湾港务有限公司因未有效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也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处罚。
据了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于2021年3月18日对青岛大湾港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单位厂区内风化砂、渣土堆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有效覆盖,也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青岛大湾港务有限公司处以662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