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4日讯 近日信网了解到,青岛天鹏兄弟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鹏兄弟服装”)生产不合格服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天鹏兄弟服装进行了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20元,并罚款天鹏兄弟服装5880元。
据悉,天鹏兄弟服装生产不合格服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于5月12日依法对天鹏兄弟服装下达了青即市监行处字〔2021〕3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420元,并罚款天鹏兄弟服装5880元。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天鹏兄弟服装成立于2017年1月3日,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及网上经营(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及辅料(不含印刷)、鞋帽、针纺织品、玩具、工艺品、床上用品;刺绣;印花;服装服饰设计;批发零售布匹、棉纱;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等。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天鹏兄弟服装,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因面料检验不合格导致被处罚,相关罚款已经缴纳,目前公司下线了所有不合格服装,不再用不合格面料制作衣服。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