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4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诺德家具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城阳诺德家具”)在执法人员检查时,无法提供出储气罐的检验报告、使用登记手续,该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城阳诺德家具进行了处罚,罚款壹万元整。
据悉,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25日对城阳诺德家具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司现场提供不出上述简易升降机、在用储气罐的检验报告、使用登记使用手续,据城阳诺德家具陈述,上述简易升降机不使用。
执法人员于3月26日对城阳诺德家具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司于4月12日前对上述在用储气罐办理使用登记手续。4月14日,执法人员对城阳诺德家具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司院内简易升降机未使用并贴有“停用”字样。但空压机房内上述储气罐正在使用,城阳诺德家具仍然提供不出储气罐的检验报告、使用登记手续。
城阳诺德家具该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以上条例,于5月12日依法对城阳诺德家具下达了青城市监处字〔2021〕第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壹万元整。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城阳诺德家具成立于2016年8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家具加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城阳诺德家具,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公司不慎将储气罐的检验报告、使用登记手续丢失,现在已经重新办理了相关证件,罚款也已经缴纳。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