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7日讯 近日,青岛味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2021年04月25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青岛味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场所的大门走廊左侧成品库区存放未贴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分别为:未贴标签的猪膏20箱,每箱15桶(每桶1 Kg),共计300桶(300Kg);未贴标签的牛膏3箱,每箱15桶(每桶1Kg),共计45桶(45Kg)。现场检查时,青岛味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经营,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味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涉案猪膏20箱(300桶),牛膏3箱(45桶); 2、处罚款19000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青岛味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