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年久失修而使居民苦不堪言,一到下雨天,屋里大珠小珠落脸盆,锅碗瓢盆齐上阵,雨停后,屋里却依然滴滴答答。在青岛,老房子漏雨严重、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启用难已经成为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现象。
数据显示,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总量可能超百亿,但整体使用率不超千分之二。在2020年,针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投诉超过1600件,多数都卡在“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硬性要求上。由于牵涉到多方利益,业主同意票很难达到这个比率,“三分之二”就成了拦路虎。同时由于时下老房子房主几经更迭,很多楼盘的空置率高、要越过这道指标坎就相当困难,让动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变得极为困难。
大量的维修基金躺在账户上“睡大觉”,急需维修却毫无门路,查户主、跑“房管”、协调居民签字……一道道程序让业主忙得不可开交。在《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将电梯故障、外墙脱落、屋顶渗漏、排水管道堵塞等5种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等情况列为紧急情况,可以采取“应急程序”申请,不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即可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这条路走起来也不如想象中那样顺畅。
有些单位在面对居民需要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诉求时,“不积极”“怕麻烦”“踢皮球”的情况确实普遍存在。而且不少反映问题的居民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不知道该找哪里反映自家问题,每到下雨天只能待在家里,用水桶、脸盆接水应对日益严重的漏雨现象。
公共维修基金该交给谁管,又该怎么用呢?按照《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一方面,由于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使代管成了主管;另一方面,虽然有的成了业务会,但房产主管部门没有进行有效划转,从而导致管理和使用权的脱位。
公共维修基金的有效使用,关键还在于“还权于民”,一方面要尽快理顺管理体系,在促使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础上,尽快将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主自己来管理,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另一方面还要简化资金使用申请程序,让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更好操作,更贴近生活。只有“还权于民”才能“还金于民”,真正让业主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身居其中,方知其味。秀外更要慧中,城市外观的靓丽也需要居民有愉悦的生活感受。信网评论员 陈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