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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遛狗不牵绳涉嫌违法

时间:2021-05-31

信网5月31日讯 为进一步做好青岛市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青岛市公安局将会同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市场监督局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饲养烈性犬,养犬扰民、伤人行为,流浪犬,公共场所遛犬不栓绳、未及时清理犬粪等违规携犬行为,不为犬只免疫以及宠物经营场所违规经营等问题。

5月29日上午10:00,在华润万象城山东路城市广场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和青岛爱护动物协会,组织开展“文明养犬,从我做起”—青岛万象城文明养犬宣传暨公益领养活动活动当天,市民们可以在“文明养犬,从我做起”承诺墙上签名,从我做起,共同创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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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信网)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法规规定:出门遛狗要牵绳、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及时办理养犬登记。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则涉嫌违法!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爱护动物协会,共同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呼吁大家做“文明养犬人”,创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养犬人取得犬只后,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明与住所证明或者单位营业执照,携犬只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领取犬牌。为进一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携带犬只到现场,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的,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兽医主管部门确定的狂犬病定点免疫单位接种狂犬病疫苗。

来自青岛爱护动物协会的10多只健康可爱的狗狗,在活动当天来到现场。它们有的是被主人弃养的宠物犬,也有无序繁殖的流浪二代。找到有爱的领养人,能够重新回归家庭,是它们最好的归宿和幸福。

据悉,下一步各部门将根据工作职责,突出为群众办实事,优化完善犬只服务登记点位置设置,加强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登记、免疫服务水平,加强执法力度。并针对部分老人腿脚不灵便等问题,推动采取预约办、错时办、上门办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登记、免疫便利度。在执法巡查中,及时查处不挂犬牌遛犬行为和不为犬只免疫行为,进一步督促养犬人及时办理犬只登记和免疫。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广场、公园、学校周边、居民社区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部门联合巡查、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养犬管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现场参与市民对养犬管理工作给与充分理解和支持, 纷纷表示文明养犬是促进城市形象和环境秩序提升的基础之一,希望更多的市民能积极参与其中,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形象,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通讯员 青公宣 信网记者 陆彦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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