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3日讯 近日信网了解到,青岛味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冉公司”)由于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依据该法,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味冉公司进行了处罚,没收涉案食品,处罚款19000元,并责令味冉公司改正该违法行为。
据悉,执法人员于4月25日来到了味冉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味冉公司生产加工场所的成品库区存放未贴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分别为未贴标签的猪膏20箱,和未贴标签的牛膏3箱。味冉公司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依据该条例,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20日依法对味冉公司下达了青市监处〔2021〕1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味冉公司涉案猪膏20箱,牛膏3箱,处罚款19000元,并责令味冉公司改正相关违法行为。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味冉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4日,经营范围包括食品调味料生产及销售(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食品添加剂生产及销售,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味冉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因操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导致忘记粘贴标签被处罚,公司已将罚款缴纳,并改正了违法行为。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