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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专项政策措施 助力“项目落地年”建设

时间:2021-06-09

信网6月8日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决策部署,鼓励银行机构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推动“项目落地年”取得实效,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日前,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正式印发实施。

政策措施对2020年1月1日前开业的、2021年度本外币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达到100亿元以上、贷款增幅达到10%及以上的驻青银行机构分行和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贷款投放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对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按照2021年度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含外币,不含票据融资)的增量、增幅两种方法测算奖金数额,就高兑现奖金(不重复享受)。其中:若按增量计算,以银行机构2021年度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增幅为10%对应的增量为基准,每增加贷款投放10亿元(超出按10亿元的整倍数计算),给予20万元奖励。若按增幅计算,以2021年度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增幅10%为基准,增幅每提高15个百分点(超出按15个百分点的整倍数计算),给予20万元奖励。

《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是青岛市出台的支持“项目落地年”的又一有力举措,从整体拉动对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以及对本地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两个方面设置评价指标,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奖励结果通报各银行机构总行,政策措施导向上体现“多投放多奖励,金融机构有荣誉”,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项目落地年”的支持力度。

信网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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