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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绽放 黄岛法院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案

时间:2021-06-11

信网6月10日讯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黄岛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和司法延伸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6月8日,黄岛法院少年法庭走进黄岛区司法局,适用民事特别程序审理一起“特殊”的变更监护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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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黄岛法院)

殷某现年12岁,母亲于2009年去世,父亲因犯罪被判刑,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殷某无人监护。殷某的伯父与伯母见此情形不忍于心,愿意承担殷某的监护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殷某的伯父与伯母申请变更为殷某的监护人,检察院认为申请人主体适格,遂做出支持起诉决定。

黄岛法院少年法庭在申请人立案后,第一时间通过全流程一体化办案平台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核,快速了解案情。因疫情影响,殷父服刑期间无法参与庭审,案件审理陷入僵局。我院少年法庭遂积极与监狱、司法局对接协调,决定利用社区矫正中心远程视频平台快速组织当事人庭审。在少年法庭周珊法官主持下,通过一台电脑,一根网线,解决了殷某监护权变更问题,让殷某像同龄人一样得到亲人看管与庇护。

自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该案系黄岛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下一步,黄岛法院少年法庭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及帮扶工作,发挥好司法审判职能,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努力打造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少年审判团队,为新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通讯员 徐真 信网记者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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