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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营养成分检测不合格 青岛圣利美电子商务被罚

时间:2021-07-01

信网6月30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圣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经营的“圣利美”部分产品所含蛋白质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该规定,主管部门对青岛圣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544.6元并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今年3月31日,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青岛圣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经营的部分批次“圣利美”大骨高汤粉、“圣利美”嫩肉粉、“圣利美”鸡骨白汤、圣利美”牛骨白汤及“圣利美”猪骨白汤产品经抽样检测,蛋白质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青岛圣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经营的“圣利美”部分产品所含蛋白质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的违规行为,依据上述规定,青岛圣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544.6元并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青岛圣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接线的工作人员就此事拒绝接受采访并挂断采访电话,当信网再次拨通时对方已是无人接听状态。为进一步了解情况,信网联系到了对该司进行执法的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证实了该案,并表示该司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改。信网记者 赵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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