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9日讯 合同中明明约定了七天内拥有单方面解除权,才过三天联系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齐纳餐饮”)想不加盟了,却发现解约并没那么简单,“他们一直拖着,一直过了七天造成我违约。”这让交费两万想要加盟齐纳餐饮的顾先生十分郁闷。信网联系齐纳餐饮,相关负责人徐涛否认“故意拖着”一事,但表示该事他们只跟顾先生沟通,不接受采访。
(来源:受访者)
约定七日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顾先生告诉信网,通过网络广告,他了解到齐纳餐饮的一个餐饮项目。“了解之后留了个电话,他们就给我打电话了。”顾先生说,抱着试试看的想法,5月27日,他来到了山东齐纳餐饮,“一开始没想着加盟,就是想看看。”
顾先生表示,来到齐纳餐饮后该司工作人员向他介绍项目并推出优惠活动。“跟我说原价39800元,当场交钱签合同优惠到36800元。”顾先生说,销售人员还告诉他,在一个周的冷静期内不愿意加盟了,还可以无责解除合同并退费。在此背景下,顾先生东拼西凑两万元交给了该司,并签订加盟合同。
信网注意到,顾先生交费的项目为“定金”,而他表示对此不知情,“当时稀里糊涂就交了,是跟我说七天时间的冷静期内能退,我才交的。”顾先生说。
信网查看顾先生的合同发现,该合同写着“在不产生任何服务和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七日内拥有单方面解除权。”并且,该合同中对于顾先生所交的两万元性质并未说明,只是表示为“已交费用”。
(来源:受访者)
第三天想解除合同遭齐纳餐饮故意拖延?
合同内是约定七日内可以单方面解除,但是顾先生发现想解约并没有那么简单。“回来冷静后我盘算了一下,认为还是不应该去加盟,就在第三天,也就是5月30号跟他们提出了解约,还在31号很正式地跟他们提出了,但他们一直拖着,一直拖过七天造成了我违约。”顾先生对此十分郁闷,“他们各种推脱,信息回的很少,一直拖过了七天,才跟我说,我违约了。”
顾先生说,齐纳餐饮以他违约为由,要他承担数额为总加盟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这让他不能接受,“告诉我扣完就能退个三千两千的。”
从顾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信网看到,5月31日,他与齐纳餐饮方面的销售人员沟通,对方表示他不负责该事,需要找到该司相关负责人徐先生负责。而顾先生找到齐纳餐饮相关负责人徐先生后,该负责人则向他表示如果解除合同“光违约金就得一万多”,还告诉顾先生“本来你这个就是定金,定金退不了。”
顾先生说,在他提出解除合同后,在七天内对方始终未对他想要退出加盟一事进行明确答复,出具退款方案。但是等到过了七天后,齐纳餐饮才告诉他违约了,“我觉得这不就是故意地拖到我违约吗?”顾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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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要客户签订保密协议?
为了解此事,信网联系到了齐纳餐饮对顾先生一事的徐先生,他否认顾先生所质疑的“故意拖延”。“没有故意拖,一直在跟他沟通。”徐经理说。那么,按照合同约定,顾先生方面有权在七天内进行解约,为何签订完第三天提出解约都不能实现?徐经理未作出答复,“这个不方便给你透露,我们已经和客户沟通完了。”
而在信网对齐纳餐饮进行采访之后,再次与顾先生沟通了解到,齐纳餐饮方面同意向他退还一万元,但前提是要他签订“保密协议”。“协议里说我要对这个事儿、对这个协议保密,不能出现在网络和媒体上,不然要赔偿他们三十万。”顾先生因此非常无奈。
北京市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郭容娜律师认为,既然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七天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顾先生也在期限内向商家提出了解除,那么该合同应当进行解除。而且,顾先生所交的两万元也应当是退还的,“虽然收据上所写的是定金,但是看现在的情况,顾先生在交费时对这个费用性质的认知显然不是定金。”郭律师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并没有明确约定如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而综合合同条款整体解读,郭律师认为该款项应归类为预付款性质。
而对于要求顾先生签订“保密协议”,不签订就不能退还费用一事,郭律师认为这是没有根据的,“合同都解除了,当事人有权要回自己所交款项,如果当事人本身不愿意,那么可以不签订其他协议,这跟退不退所交费用本身是没有关联的。”郭律师说。信网了解到,目前顾先生已向相关部门投诉此事,信网将继续关注。 信网记者 张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