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9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博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接受询问,被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处罚。
3月25日,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青岛博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提供材料并接受询问,但是其并未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于2021年4月13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限期提供材料并接受询问,但青岛博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至今未按要求整改。
针对上述情况,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2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5000元整。
为了解详情,信网联系到了青岛博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但是其负责人称不了解此事。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