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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款少给500块钱 铭昊汽车称销售员写错了

时间:2021-07-01

信网6月29日讯 “说好给3000块钱补贴,怎么转眼变成了2500元?”刘先生告诉信网(0532—80889431),2020年在青岛铭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昊汽车”)购买了一辆长春一汽解放牌货车,合同中约定刘先生可以拿到3000元的置换补贴款。然而一年的时间过去,铭昊汽车却迟迟未能支付给刘先生。铭昊汽车表示,补贴款由厂家发放,时间不固定,并且因销售人员失误,将2500元的补贴款误写为3000元,若刘先生对此存有质疑,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补贴款从3000变为2500

2020年5月份,刘先生在铭昊汽车购买了一辆一汽解放牌的J6L180超值版货车,全款共13.2万元,购买该车时,铭昊汽车表示按照厂家规定,刘先生可以申请一笔置换补贴款,共3000元。“如果之前是黄牌车的话,现在更换一汽解放的货车,就能给一笔补贴,当时销售人员让我提交一些材料,比如说之前车辆的行驶本,再就是原来车辆的轮胎,驾驶室的照片之类的,总之他们要求的我都给了。”刘先生说。

刘先生表示,购车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3个月内补贴款可以到账,然而直到今年5月份刘先生也没有收到这笔钱。前几日,销售人员告诉刘先生,因厂家审核缘故,合同中约定的3000元已变更为2500元。刘先生称:“时间拖了这么久,一直催他们,催到最后说是要给我2500块钱,那合同上为什么要写3000元,闹到现在销售那边连2500元都不给我了。”

铭昊汽车:厂家只给了2500元

根据该情况,信网与铭昊汽车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由于员工失误,与刘先生签订合同时,误将补贴款写为3000元。其次,补贴款发放的时间由厂家决定,并非是销售公司恶意拖延。该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厂家给的就是2500块钱,我们不可能自己倒贴钱给客户吧。员工确实是工作上有失误的,客户也知道,这个东西就是互相体谅的一个事。要是针对这2500块钱有争议的话,那就走法律程序,该起诉起诉吧!”

置换补贴款为何从3000元变更为2500元,是销售公司恶意克扣还是划定标准产生变更,信网与长春一汽解放总部客服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相关政策确实会因时因地变动,具体审核由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但是联系方式不方便提供。针对青岛地区的具体细节,客服建议信网咨询青岛一级代理点。

一级代理点称置换补贴款数额有不确定性

青岛金海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级代理点)对此表示,目前厂家确实有置换补贴的政策,客户需提供旧车行驶证照片以及旧车细节照片等材料用于厂家审核,每台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3000元人民币,但是目前厂家评定满分标准较为严格,同时需要根据经销商的表现等细则进行评分,大部分客户可以领取的补贴款大致在2000元至2500元区间。工作人员还表示,因置换补贴款具体金额有不确定性,相关数额并不会在合同中体现。

针对该事件,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王龙律师表示,当事人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已明确了补贴款金额,所以主体责任应由汽车销售公司承担,该公司已经违约。“补贴款金额产生变动,属于汽车公司内部的问题,和消费者没有关系,既然合同签订了,销售公司应该按照约定金额补贴给当事人3000元。”王律师说。信网记者 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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