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5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锦世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世翔公司”)在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建设、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胶州市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锦世翔公司进行了处罚,罚款贰万伍仟元人民币。
据悉,锦世翔公司在胶州市施工办公楼、摩擦焊车间、试验车间工程,参与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建设、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同时参照《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于6月18日依法对锦世翔公司下达了胶建行处字〔2021〕第0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贰万伍仟元。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锦世翔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6日,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节能环保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消防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城市道路亮化工程等。
为落实此事,信网多次试图拨打锦世翔公司电话,但均被提示电话号码的呼叫不能完成。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