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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走进学校 青岛万名高中生迎来暑假“第一课”

时间:2021-07-17

信网7月15日讯 “现在的高中生有沉迷网络的现象,也容易成为网络诈骗的对象。”“对,还有利用网络欺凌同学的问题,也要加进去。”7月3日,青岛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的检察官正在为高中生的法治教育进行激烈的讨论。

眼看着期末考试就要结束了,青岛市检察院“未检护航”微网站的预约授课平台却忙碌了起来,多所高中都向检察院发出邀请,希望检察官为孩子们上好暑假“第一课”。

 (来源:青岛市检察院)

高中生是一个怎样的特殊群体,应该开展什么样的教育?青岛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开始了针对性研究和讨论。检察官翻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办案数据统计,发现14-16岁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不到10%,16-18岁仍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高发期。社会各界也普遍反映,高中生涉法问题严重,有的已处于犯罪的临界点。但是同时由于高中生正处于青春期,家长和学校进行教育约束时却缺乏有效措施。

经过认真梳理和讨论,检察官决定选定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贴近高中生的内容,从如何预防网络诈骗,避免沉迷网游,如何看待父母的管教、处理好与父母的关系,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等几个方面制作了全新课件。

经过反复调整、演练,检察官赶在暑假前急急走进青岛二中、三中、十七中、青岛大学附属中学等6所高中,给万余名高中生带去暑假“第一课”。

“父母不让我玩手机,他们自己却一直抱着手机不撒手,这是不是不公平!”手机问题一提出,立刻引发了全场大讨论。面对孩子们想痛快地玩,家长又不能不约束这一对永远的矛盾,抛出话题的检察官早就有备而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从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两个方面分别进行了列举加概括式的规定。这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次从法律的层面对成年人结婚生子的社会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而同时“未保法”特别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应规范自己的网络使用行为,通过言传身教、教育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

 (来源:青岛市检察院)

“今天检察官老师希望同学们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告诉给父母,让他们清楚自己的职责,同时更希望同学们认识到父母约束、教导我们也法律赋予他们的职责,他们如果不履行这些职责就是违法了”。

在给同学上完课后,检察官又给老师们开起了讲座。为了有效帮助学校和家长采取恰当有效的干预、矫治措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未成年人的一些问题,检察官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人犯罪法》施行分级预防政策,对不良行为进行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开展矫治,对犯罪行为惩处的同时进行帮教。通过采取这些不同的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未成年的一些问题。

青大附中的全体教师认真听取了检察官的讲课,课后表示“检察官讲授的内容对帮助我们教育引导学生非常实用,有了法律的明确规定,我们开展工作也更加有了底气,找到了方法”。

通讯员 董雪   信网记者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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