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15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因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处置建筑废弃物,被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
6月24日,在即墨区孟沙河二路467号,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墨上花开项目B地块进行检查,发现其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处置建筑废弃物。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处置建筑废弃物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6月30日,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罚款30000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青岛蓝谷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会进行核实,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