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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手续就擅自开天窗 姚来顺家宴火锅被约谈

时间:2021-07-23

信网7月23日讯 近日市民车先生投诉称,敦化路18号-11网点“姚来顺家宴火锅”正在重新装修,店面在装修时擅自在屋顶上开了多个天窗,并将原有的门拆除封堵,在旁边擅自开洞重新开门。镇江路街道执法人员经现场查证,已约谈当事人到执法中队接受处理,并将在近日下达法规文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车先生表示,敦化路18号-11网点近日正在装修,原店面系“姚来顺家宴火锅”。“该网点随意将屋顶打透,在屋顶上开了很多个天窗。”车先生称,此外该店面已将原有的门拆除封堵,并在旁边擅自开洞,重新开门。

“我个人认为,网点这种做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车先生认为,店家如若涉嫌违法行为,应由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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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信网)

信网来到了敦化路18号-11网点,该网点正在装修。由于进入装修内部必须佩戴安全帽,尚不能通过外部的观察发现明显问题。信网通过大众点评app了解到,“姚来顺家宴火锅”目前为暂停营业状态,而该店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则被提示暂时无法接通。

镇江路街道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此前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来到敦化路18号-11网点进行检查,经过查证,“姚来顺家宴火锅”负责人拥有该门店的独立产权。因经营不善,该负责人决定重新装修进行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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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信网)

“现场发现网点在屋顶开了一个天窗,且将原有的门封堵,并在旁边重新开了个门。”该工作人员称,经询问该店面负责人,网点因想要达到消防标准,所以打算日后重新开店配有两个门,将原本的大门变为上菜专用门。“但是想要做出此类变化,需要办理手续后,经过备案才可以,因此需要当事人进行改正。”

该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镇江路街道将于近日对该网点下达法规文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如果店家拒不整改,下一步将依法做出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需要进行外部装修或者改建临街门窗的,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征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

信网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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