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2日讯 7月15日,一辆轿车在银川西路路边停车,后座乘客打开车门时,有一辆电动二轮躲闪不及撞到车门,驾驶员当场倒地昏迷,受伤严重。民警赶到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二轮车驾驶员颅内伤严重,已送往重症监护室。
经过民警的调查询问,得知伤者只身一人刚刚来到青岛打工,目前身上连两千块也拿不出,而重症监护室一天费用就要两千多块,后续的治疗费用更是不菲。青岛交警市南大队事故科民警崔伟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为伤者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帮其先行垫付医药费,不耽误伤者宝贵的的治疗时间。
在此起交通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为伤者雪中送炭,及时的挽救了一个年轻人的生命。目前,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一概念可能还比较陌生,因此导致对于此基金的使用还不广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医疗抢救费用无法及时支付时,救助基金及时为受害人垫付相关费用,确保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的专项基金。
同时,市南交警提醒,开关车门前,一定要观察好附近是否有车辆通行,确保安全后,方可缓慢打开车门,一个小习惯,可能就会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和一个家庭的幸福,文明行车,幸福大家。通讯员 白亮 殷蕾 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