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1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青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市北青蓝口腔诊所(以下简称“青蓝口腔诊所”) 伪造病历资料,该行为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依法对青蓝口腔诊所进行了警告处罚。
据悉,市北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于6月11日对青蓝口腔诊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经调查,发现该诊所伪造病历资料。青蓝口腔诊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规定。
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于7月9日依法对青蓝口腔诊所下达了青北卫医罚字〔2021〕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了警告。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青蓝口腔诊所成立于2019年7月4日,经营范围包括依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网联系到了青蓝口腔诊所试图落实此事,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该诊所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此事,需要向了解情况的同事反映后再给信网答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回复。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