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青岛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现面向市北区选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范围
市北区各行业、各领域符合选聘条件的各界人士。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年满22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参加执法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聘任。
限制条件,受过刑事受罚或正在接受刑事审查尚未结案;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合聘任的。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应邀参加区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研究等活动。
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时向行政执法机关或区司法局报告。
发现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存在问题的,向区司法局报告。
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与执法监督工作有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培训。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管理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每届2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聘。特邀监督员在聘期内如发生违法、渎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适宜继续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解聘。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将《关于选聘市北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在市北政务网、法治市北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
报名。采取公民自荐报名或单位推荐、定向聘任等方式报名。拟报名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31日17时前,填写《青岛市市北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报市北区区司法局(山东路107号综合办公楼313室)。
遴选。区司法局将在报名人员中进行遴选,此次拟聘人数不超过20名,拟聘名单在市北政务网、市北法治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聘任。拟聘名单经公示无异后,颁发市北区特邀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员证和聘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特别说明
本公告未明确事宜,按《青岛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6695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