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5日讯 (记者 岳祥)宣称自己的产品无任何防腐剂,可实际却加入了防腐剂亚硝酸钠和乳酸链球菌素,近日,因发布虚假广告,青岛万胜斋食品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青岛万胜斋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了“万胜斋旗舰店”,在该店铺内销售的产品“万胜斋大红肠粗美味火腿肠香肠特产即熟食菜猪肉鸡肉零食开袋即食”原味345gx1.详情页面中标有“注意事项:本产品采用真空包装,现做新鲜,无任何防腐剂,......”等字样,而产品中实际加入了防腐剂亚硝酸钠和乳酸链球菌素。
据执法人员调查,该产品详情页于2020年3月14日上传发布,广告费用为200元,青岛万胜斋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7月26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岛万胜斋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0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青岛万胜斋食品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属实,亚硝酸钠及乳酸链球菌素在工艺中均是保湿保水的作用,但是现在相关法律规定以将其纳入添加剂的范畴之内,所以才被处罚。目前公司已经调整广告语,并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