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5日讯(记者 李美玉)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市房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某项目现场及生活区部分区域存在消防安全、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青岛市房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罚款1万元。
据悉,青岛市房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一地下车库,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部分区域存在消防安全、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青岛市房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此外,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该法第四十三条,于7月27日依法对青岛市房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该司1万元罚款。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青岛市房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31日,经营范围包括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等。
为落实,信网试图联系到青岛市房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信网多次拨打该司电话均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