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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照片 7upward不解决还恶语相向?

时间:2021-08-18

信网8月18日讯 (记者 岳祥)近日,张女士反映称,她的私人照片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淘宝APP上一家名为7upward的商家盗走,并放在店铺页面上进行宣传。张女士提出质疑后,商家非但不解决问题,反而与张女士产生了言语冲突。信网从7upward处了解到,此事属实,已将照片下架,涉事工作人员也已离职。

前期,张女士将与男朋友合拍的照片放在了社交平台上,被大量网友收藏和点赞。就在张女士高兴之余,8月14日,有朋友告诉她,在淘宝APP上一家名为7upward的衣服店铺中发现了这些照片,而在此之前,张女士并不知道此事,也从未有人联系过她要使用照片。

在朋友的指引下,张女士找到了这家店铺,并且发现,还一些带有自己脸部的照片,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被放在了店铺上进行宣传。“不知道商家用我的照片用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盈利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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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受访者)

对于上述情况,张女士认为,7upward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在与其沟通的过程中,对方非但没将图片下架,反而把张女士气的不轻。在其提供的聊天截图中,信网看到,张女士提出质疑后,商家的回应为:“您是本人呢还是您是什么东西”、“我们家不止卖衣服,还配钥匙呢,请问您配吗”。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淘宝上的7upward工作人员,对方坦言确有此事,目前已经将张女士的照片从商铺撤下。至于照片的来源,该工作人员称,通过跟运营部门的同事核实,是从其他同行里面找的。“淘宝盗图同款的太多了,当时看到很多人在用。”

对于双方发生言语冲突一事,工作人员称,当时与张女士发生纠纷的男性工作人员,已经从公司离职。

在此前采访过程中,淘宝平台方面回应过类似问题,对于商家未经允许擅自盗用他人照片的行为,会有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并且会影响到店铺的排名以及宝贝的排名,以及禁止卖家参与淘宝网官方活动等多维度处罚。

关于肖像权的问题,有律师告诉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律师建议,如有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先跟商家协商解决,在合理的范围内,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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