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0日讯(记者 王琪 通讯员 吕秀丽 秦正纯)未取得驾驶证还敢醉酒驾车,21岁的小赵用自己的行动另类演绎什么叫“初生牛犊不怕虎”。5月17日,由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某武危险驾驶案宣判,赵谋武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四千元。
赵某武是山东莱阳人,小学文化,在青岛打工。小赵会开车但是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案发当日前晚23时30分许,小赵和朋友在一学校西侧的路边上喝酒,大约次日凌晨1时许喝完,小赵喝了三瓶崂山啤酒。随后,喝得晕晕乎乎的小赵拉上朋友准备去城阳,他沿学校西侧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学校西门口时,小赵忘了右侧是学校,以为是路口,直接向东拐弯一头撞在学校门口的人脸识别机上。
人脸识别一体机价格昂贵,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学校报了警。经抽血检测,犯罪嫌疑人赵某武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赵某武负事故全部责任。虽然赵某武认罪认罚,也愿积极赔偿,但是他是无证酒驾,不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罚。
检察官提醒,酒驾入刑已十年,依然还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胆敢无证酒驾,最终必落得深陷囹圄的下场。法不容情,奉劝那些酒君子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未取得驾驶证千万不要上路,否则害人害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