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日讯(记者 李美玉)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博鑫源风电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鑫源公司”)有部分烟尘未集中收集直接排放,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博鑫源公司进行了处罚,罚款95000元。
据悉,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6月28日、29日,对博鑫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熔炼过程中产生烟尘,集气罩收集效率差,车间门窗未密闭,部分烟尘未集中收集直接排放。
博鑫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该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于8月23日依法对博鑫源公司下达了青环胶罚字〔2021〕第1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95000元。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博鑫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5日,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发电配件、纺织机械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博鑫源公司。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该司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外面办事情,不方便给予答复,将在空闲后再给信网答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博鑫源公司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