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日讯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市北区世纪观邸等项目租赁型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青政发〔2015〕27号)、《关于租赁型人才住房价格确定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青住房组办发〔2020〕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北区世纪观邸项目、长沙路人才住房项目租赁型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基本情况
市北区世纪观邸项目,位于德兴路56号、61号,共114套租赁型人才住房;市北区长沙路人才住房项目,位于长沙路46号,共312套租赁型人才住房。
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的认定结论,上述2个项目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33元。
阶梯递增租金标准
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60%,确定租金价格为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19.8元;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80%,确定租金价格为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26.4元。
以限定租金租赁的面积,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超出部分面积,租金按照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