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10日讯 近日,青岛岚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21年8月23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山东省市场监管投诉平台《举报单》,反映青岛岚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北京同仁堂菊苣栀子茶广告页面涉嫌使用医药用语。2021年8月24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交办《涉嫌违法广告证据线索》浙广监2021081084.反映青岛岚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唯品会平台销售北京同仁堂菊苣栀子茶广告页面涉嫌使用医药用语。
经调查,青岛岚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北京同仁堂菊苣栀子茶为普通食品,其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青岛岚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岚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以2630.58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