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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还未到期 阳光百货强制客户撤店?

时间:2021-09-10

信网9月9日讯(记者 郑倩楠)近日,市民郑先生告诉信网,他投资的太阳花游乐场在今年入驻阳光百货二楼。商场在未与他沟通的情况下,又引进新的商户,导致他们无法在原租区继续经营。而阳光百货招商部方面表示,太阳花游乐场在合同方面存在违约,双方正在处理当中。“太阳花在二楼经营的位置本来就不是合同上写的区域,现在那个地方有了新商户,自然要让太阳花回到合同约定的租区。”

阳光百货将太阳花的店面租给新商户?

郑先生投资一家名为“太阳花”的游乐场,他告诉信网,阳光百货的招商部曾联系过他,询问是否有意愿入驻他们商场。“我本来觉得阳光百货倒闭过一次,比较冷清,不大愿意去。但招商的人说现在会有一些培训类机构入驻,跟我的目标群体比较一致,我就同意了。”

今年5月份,双方签订了租赁意向书,显示租赁期一年,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太阳花游乐场的拟租赁位置为阳光百货二楼,拟租赁建筑面积大约60平方米。起租租金为每天每建筑平方米1.7元,付款周期为季付。

 (来源:当事人)

“我们为这个店,花了十几万买新设备。没想到才运营了一阵,明明还在意向书的有效期内,商场就说要把我们的区域租给别的商户。” 郑先生找到阳光百货进行交涉,得到的答复却是,现在没有场地供他们经营,而且游乐场的营业会影响到其他商户。

郑先生对此不能理解,“如果和其他商铺有冲突的话,为什么一开始还要求我们进驻?其实根本就没有影响,只是阳光百货不想让我们继续经营罢了。”郑先生表示,商场在还未与他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张贴出了一张公告,想以此施加压力让他撤店。

太阳花游乐场被迫搬到三楼?

信网从公告中看到,8月17日,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称,因太阳花游乐场与商场的租赁关系将于8月24日结束,部分顾客储值卡剩余金额未消费完毕,为此商场另外提供场地供游乐场进行储值卡剩余金额的消费活动。

但部分消费者反馈剩余消费时间较短,导致卡内金额无法消费完毕,对此商场与游乐场负责人沟通协商后达成一致,储值卡消费时间延长至9月12日,请未消费完毕的顾客尽快持卡消费,并且不要再对储值卡进行充值。

 (来源:信网)

“游乐场的会员们看到公告后,都以为要卷钱跑路,我们很委屈,明明只想着经营没想走,也不想让会员们没有地方玩,只好被迫搬到三楼。”郑先生称,为了继续给顾客提供服务,他还是交了7月12日至9月12日的租金,“三楼人流量比二楼还少,场地也小,孩子玩车都没法掉头。阳光百货竟然向我收取和二楼位置一样的租金。”

眼瞅着一开始谈好的商铺被阳光百货租给别人,郑先生觉得憋屈。“本来不看好他们商场,看在他们态度诚恳,所以打算长干。但阳光百货无缘无故让我们走,买的设备都废了,完全没有地方放。我们现在既交了租金,又要给会员赔偿,里外都是吃亏。”

阳光百货:太阳花游乐场存在合同违约

为了解情况,信网来到阳光百货,一位负责人告诉信网,合同方面太阳花游乐场存在违约,双方正在处理当中。该负责人拿出了与太阳花游乐场在7月9日签的合同,“因为之前跟另一家广告公司的领导做了广告位置换,所以跟太阳花的合同签的是从8月25日起租。”

该负责人介绍说,合同一开始签的地方并不在太阳花游乐场原二楼的租区,“游乐场的人觉得原租区的位置比合同上的好,我们觉得那里也还没有商户,可以暂时在那干。等有新商户租了,他肯定是要挪回合同上约定的位置。”但回到合同约定的租区后,太阳花游乐场的机器都放不下,“不过这也没办法,因为合同上约定的面积就是60平。后来我们让他到三楼,面积大,没想到对方不同意。”

然而,对于这一说法,太阳花游乐场方面称,“当时因为他们招商部门让我们在那个地方,合同上是写别的位置,但不影响我们正常经营,结果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租出去给别的商户,就阻断了我们的经营路线,导致无法营业,我们不可能同意完全按照商场要求搬到指定位置,因为我们是来经营赚钱的,商场随意安排到没有客流的地方,我们交了租金凭什么搬到不合理的指定位置?”

该负责人还给信网指出了合同第十三款特殊条款第一条的内容,“如遇甲方(阳光百货)布局调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将设备移至甲方指定位置。”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合同,我们也可以让他到指定的地方,并不存在说有强制他们的情况。”

阳光百货已拟解约通知

随后,该负责人又拿出一份太阳花游乐场周姓负责人签过字的承诺函,函中称,太阳花游乐场所属公司青岛俊采传媒有限公司将于8月18日至9月12日期间,在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进行会员卡剩余金额消费的经营活动。“这个是对方签字同意过的,所以根本没有双方还未协商一致,我们就单方面贴出公告让他们搬到三楼以及撤店的问题。”阳光百货的负责人说。

 (来源:阳光百货)

“按照合同约定,太阳花游乐场应该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8月25日至11月24日整个季度的租金,但对方只交了9月12日之前的钱,所以我们也有权利让他们离开。”该负责人说,他们是为了太阳花的会员们考虑,所以让他们到三楼干一段时间,“虽然他支付的二三楼的租金一样,但这已经是商场里所有商户中最便宜的价格了。”

针对阳光百货的这一说法,太阳花游乐场给出了另一个解释,他们是合伙经营,有一位主要负责人没签字,而且当时商场有误导客户的行为,私自发通告说要撤店,留电话让客户找他们退钱。而且后续合同因为不合理,他们压根就没签字,三楼就不是他们想要经营的场地,是被商场逼上来的,主要为了会员客户持续消费卡里余额。

据了解,阳光百货已让公司法务部拟出解约通知,将于近日发给太阳花游乐场。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信网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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