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17日讯 近日青岛市热电工程有限公司因未在道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围设施,被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2021年9月16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南京路至连云港路段)检查时发现,青岛市热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市北区延吉路(南京路至连云港路段)供热管道施工中,两处施工区域未设置安全防围设施。经现场测量,未设置安全防围设施的面积分别为3m×2m=6㎡、3m×3m=9㎡,共计15㎡。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对青岛市热电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