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16日讯(记者 王琪 通讯员 傅秀珍 邢燕)为有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市南区检察院与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市南区检察院)
《办法》共十条,明确市南区检察院与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促进行政争议化解为目的,立足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充分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妥善、高效化解。
此外,《办法》规定市南区检察院与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将发现的符合实质性化解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市南区检察院,必要时可以邀请市南区检察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市南区检察院应对移送的线索依法进行审查,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该《办法》将有利于构建高效的线索发现、案件办理、裁判结果等信息共享机制,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支持依法行政、纠正违法、救济权利、定纷止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