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4日讯(记者 李美玉)近日信网了解到,青岛鑫轩浩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轩浩公司”)喷漆废气未经收集处理外排,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鑫轩浩公司进行了处罚,罚款42500元。
据悉,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8月2日,对鑫轩浩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喷漆晾干车间正在进行喷涂晾干作业,车间4个进出门均未关闭,车间窗户有破损,喷漆废气未经收集处理外排。
鑫轩浩公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依据该条例,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2日依法对鑫轩浩公司下达了胶环罚字〔2021〕第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2500元。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鑫轩浩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纺织机械及其零部件制造、销售,批发、零售:针纺织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鑫轩浩公司,该司工作人员称,此前公司并非没处理喷漆废气,而是将处理完的废气搁置时,同时开了门窗,因此被进行了处罚,目前该司已经对违法情况进行了整改,将于近期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