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3日讯(记者 王琪 通讯员 姜昊)近日,平度法院成功在诉前化解了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为11名农民工讨回了辛苦钱,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平度法院)
4月24日,孙某与王某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约定由王某组织部分工人,在孙某位于明村镇的蔬菜大棚生产基地从事西红柿种植等相关农活工作。王某找到王某梅等11名河南籍农民工到该种植基地工作。后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11名农民工的工资一直拖欠未结,无奈之下,农民工代表到明村镇政府反映了相关情况。
明村镇党委了解情况后,牵头组织明村法庭、司法所、信访办共同为农民工解“薪”优。8月24日,明村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信访办,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明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进行调解工作,并委派特邀调解员赵忠书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了解到,王某因资金短缺,无力支付该11名农民工工资,并且孙某与王某之间尚有经济纠纷未结清。考虑到孙某系该种植基地所有人,调解人员尝试做孙某工作,由孙某替王某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经各方做大量工作,双方最终同意先由孙某支付工资款,二人的纠纷另行解决。
因涉及农民工工资核算问题,在调解人员主持下,经三次调解逐一确认了11名农民工工资,其中8名农民工对确定的数额予以认可,与孙某、王某达成调解协议,当场领到了工资款。另3名农民工对用工时长及金额有异议,后经两次调解,双方再次核实金额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工资当场予以发放。至此,11名河南籍农民工工资均发放完毕,顺利返乡。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直以来,平度法院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强化与各乡镇党委、司法局的沟通和协作,引导群众选择不伤面子、不伤和气、不花钱、少跑腿的方式解决纠纷,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