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2日讯 近日,青岛优特啤酒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青岛优特啤酒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生产优特精酿鲜啤酒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GB 2758-2012中4.4“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的要求)。青岛优特啤酒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抽检不合格优特精酿鲜啤酒共309桶,留样检验用了12桶,其余的297桶全部销售给城阳区昊博世达食品经营部,成本价格7.8元/桶,销售价格8元/桶。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376元,违法所得59.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青岛优特啤酒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9.40元并处罚款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