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8日讯(记者 张孝鹏)“买了之后孩子就打开喝,但是喝了一口说这个味道不对,我一尝发现都臭了,倒碗里发现还有结块。”9月24日晚,王女士给孩子在客好万家超市一门店购买迎乐春巧克力奶,但发现该牛奶在保质期内就变质了,“发现问题就找他们,他们态度消极,也不问怎么回事,就说补偿一箱奶行了,但我要的是一个解释。”信网联系客好万家,负责人证实此事,但是表示王女士是想要索要一千元赔偿,这个他们不能满足,“我们可以十倍赔偿,但是她不接受。”
(来源:受访者)
王女士告诉信网,9月24日晚上八点左右,带孩子出门遛弯的她去逛客好万家超市,孩子想要喝牛奶,她就给孩子以2.7元每袋的价格买了三袋。“加上其他的东西一共花四十多块钱,三袋牛奶中,有一袋是孩子自己拿的,两袋是我给拿的。”王女士说,令她意外的是,回到家中孩子一喝,发现其中一袋已经变质了。
“孩子自己拿的那个生产日期是8月29日生产的,我拿的两袋是9月16生产的,出现变质情况的就是孩子拿的这一袋。这个奶的保质期是40天,还在保质期内。”王女士说,因为孩子已经喝了变质的牛奶,当天晚上她就带孩子进行检查,所幸没有什么问题,“当天晚上也找超市了,但他们直接都没出面。”
王女士说,发现迎乐春该牛奶变质后,她联系超市与厂家,双方的态度都很消极,“没有人说给查一下,或者说解释一下这个奶为什么会变质,都是上来就说给你点赔偿,再给你一箱奶,这事儿就算解决了。”王女士表示。
为了解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客好万家超市,负责人证实了王女士一事。“这个事情,消费者这边要求一千元的赔偿,但是我们和生产商都不能满足她这个要求。”该负责人说,该事发生之后,王女士方面也不能提供该牛奶的商品原品,“只是视频什么的,其实不能够百分百证实那个牛奶就是过期了。但是我们本身是相信她不至于作假的,所以给出了一个十倍赔偿的方案,但是她不能接受。”该负责人说,
那么,该牛奶在那些环节会有出现变质问题的可能性?该工作人员表示无法核实。通过该牛奶的外包装上的电话,信网联系到了迎乐春生产商,接线人员也证实该事,但表示并不清楚该事的具体情况,“负责的同事不在。”该工作人员说,她可以进行转达,由相关负责人解释,但是截止发稿,迎乐春方面未答复。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针对此事,北京市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郭容娜律师认为,按照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一千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