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4日讯(通讯员 栾云海 记者 陆彦蓉)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可要是“心”用错了地方,断的可能就是大好人生。12月5日下午5时,棘洪滩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纪先生报警称,其在小区门口的水果摊卖水果,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来源:城阳公安)
经询问了解,纪先生夫妇在辖区南万某小区门口经营着一个水果摊,事发时,纪先生出去进货了,只有妻子在水果摊前招呼顾客。妻子的手机一直在水果摊上放着,便于顾客扫码时可以听到收款提示音,可一眨眼功夫手机不见了。
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当日13时30分许,一名穿黑色衣服的可疑男子出现在摊位前,相貌很是面熟。民警反复查看、比对,确认该男子因涉嫌其他违法,前一段时间被棘洪滩派出所打击处理过。经排查走访,12月11日民警将嫌疑人陈某(38岁,山西人)依法传唤到案。看到民警后,陈某立马缴械投降,交待了盗窃手机整个犯罪经过。原来,陈某刑满释放后仍在青岛到处打零工,事发当日,该到水果摊上买水果,看到女老板随随便便放在摊位旁的手机,顿觉心里痒痒,恰巧这时水果摊上又来了几位顾客,趁老板娘忙着招呼其他顾客时,实在耐不住“心魔”伸出了手。
在民警继续追问手机下落时,陈某开始变得支支吾吾,最终交待本想卖掉换些零花钱,可是硬让同住的表弟给要去了。原来和陈某同住的是老家的一位表弟,看到表哥莫名多了部手机,知道来路不明但心照不宣。第二天称自己的旧手机坏掉了,赖着表哥把刚到手的手机拿到手机店解了锁、换了屏,留作自用,并草草的给陈某100元钱了事。
犯罪嫌疑人陈某已有违法犯罪前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又一次制裁。郭某贪图小利,明知陈某的手机是盗窃而来,还将其解锁留为自用,已触犯法律。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拘,郭某也因窝藏、转移、代销赃物被依法处理。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做人要安分守己,不要贪图小利,不是自己的东西要守住底线,不能因贪念泛滥就初心沦丧,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