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22日讯(记者 郑倩楠)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绿色出行,缓解交通压力,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4月22日至5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末,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55万辆,尽管市、区政府不断增加停车泊位供给,但与停车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缺口。特别是区域性、结构性矛盾突出,热点区域停车问题凸显。而青岛市现行停车收费政策已延续多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动静态交通状况、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的变化,现行停车政策逐渐显现出一些弊端和瓶颈。
根据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四区动静态交通情况以及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长时高于临停、繁华区域高于外围区域、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大中型车高于小型车”总体原则,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收费管理形式、定价管理权限、计费方式、收费类别、收费标准、优惠减免政策以及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等均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为增强收费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实效性,市发展改革委现委托第三方机构(青岛市工程咨询院)就青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发展改革委也将充分考虑社会各界合理利益诉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决策。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可以将有关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fgwjgc@qd.shandong.cn并在标题中注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征求意见”字样,邮件中请注明联系方式;
或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或青岛市工程咨询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6号2号楼14层),并在封面注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征求意见”字样,信件中请注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