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的公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7年4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新系统”)。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过渡期。我省决定自5月1日起启用新系统。
根据《公告》,2017年4月30日前继续使用试点系统,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http://39.155.161.12),试点系统停止办理新申请业务,只办理延期、变更、注销等业务。待各市完成制证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后,将开始在新系统中办理业务,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卡证)。
2017年6月30日起,试点系统将停止使用。2017年7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与审批业务全部在新系统办理。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 ”以及试点期间发放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纸质)等相关证件继续有效。
附:省内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