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9日讯(记者 陆彦蓉)“6月份的工资,怎么9月了还没发下来?”今年5月份,市民张先生入职青岛谊东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东海洋石油”),6月底因自身原因提出离职,然而离职后,公司迟迟未发放6月份的工资。为此,信网联系到谊东海洋石油,工作人员表示,因张先生提出离职时间较晚,公司便将这笔钱算作了7月的工资,而按照相关流程,7月工资将会在9月下旬发放。
5月份,市民张先生通过招聘入职青岛谊东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焊接后打磨等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每天工资210元,按月进行结算,加班费另外计算。“我是5月中旬入职的,5月份的工资在7月照常发放了,可6月份的工资到现在都没发。”
张先生表示,由于个人身体原因,6月底便向公司提出了离职,当月工资共5170多元,公司却一直不给结清。“跟我同一时间离职的同事,大家都拿到了工资,只有我的没发。”迟迟拿不到工资的张先生联系到谊东海洋石油,可对方的说法却一会一个变。“一会说我的名字打错了需要等等,又说先暂时不发,我本来就着急用钱,他们这样一直找理由拖着,这笔工资啥时候才能发下来?”
为何同一时间离职的同事都收到了工资,谊东海洋石油偏偏没发张先生的?带着疑问,信网联系到谊东海洋石油,魏经理表示,目前这笔钱正在按照公司流程审批中,并不存在刻意拖欠工资的情况。“这个员工6月下旬就不来上班了,后来问他说是要离职,6月底才办了离职手续,而后一系列的手续我们又提交给人事、财务等其他部门审批,这部分流程走完,已经快到七月中旬了,所以他的这笔钱只能算作7月份的工资,按照流程9月20日左右就能发放。”
魏经理告诉信网,公司发工资采用押一付一的形式,至于同一时间离职的同事都收到了工资,魏经理表示,“因为他们都比张先生提出离职的时间要早,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尽量在9月20日前将工资发放给他。”
虽然谊东海洋石油在积极解决此事,但信网发现张先生的工资无论是五月还是六月都是间隔两个月才会进行发放,这种情况下已经是押二付一的发放形式,然而这种发放形式是否合法合规?为此,北京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车律师认为,按照相关规定工资应当月发放,但在实际情况下,工作到月底最后一天很难当天结算,所以一般会在下月发放。
而对于张先生的情况,车律师表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说对于离职人员工资的发放,公司有经过法定程序合法有效的制度,劳动者也知情,那么公司也有自主处理的权利。劳动者若想要尽快解决此事,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