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6日讯 (记者 秦璐 王熠冉)近日,一则“12月1日起青岛电费涨价”的消息在部分青岛人的社交圈流传,消息称:12月1日起电费调价,早8点至12点1.08元,12点至17点0.64元,17点至21点1.08元,21点至0.64元,零点至早上8点0.31元。经青岛市网上辟谣平台(piyao.qdxin.cn)查证,网传消息不属实。
(来源:网传谣言截图)
青岛市网上辟谣平台(piyao.qdxin.cn)第一时间致电国家电网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居民用电电价按照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执行,没有涨价的说法。国家电网电价统一由发改委和物价局制定,暂时未收到电费涨价相关通知。
因此,这份“青岛电费分时计费标准”消息来源上并不靠谱,国家电网官方网站以及权威媒体并没有报道青岛市电费上涨的消息。事实上,这是一则仅时间上有所不同的典型谣言范本,且已被官方多次辟谣。
青岛市网上辟谣平台(piyao.qdxin.cn)搜索发现,早在2021年12月国网河南电力微博都曾辟谣过相关谣言。
(来源:国网河南电力微博)
山东省发改委2022年3月2日发布《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用电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 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青岛市网上辟谣平台(piyao.qdxin.cn)从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到,目前青岛市执行的电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