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8日讯(记者 顾青青)“本来10月31日房子就要交付了,可开发商却说要延期交付,计划全打乱了。”近日,市民王先生反映,青岛即墨华侨城欢乐莲泉原定于2022年10月31日交付,但近日开发商却向业主们发出了一则延期交付的通知书,且至今延期交付的原因及交付时间并不明确。开发商青岛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告诉信网,前期受疫情影响致施工延期,目前小区楼座主体施工完成,已在验收收尾阶段,预计将于12月底前交付。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他在即墨华侨城欢乐莲泉项目购买了一处新房,按照合同约定,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交付。但就在交房日前几天,开发商却给业主们致电表示将延期交付,“电话里,延期交付原因、何时交付?工作人员都避而不谈。”想起近两年其他房地产项目资金链断裂,质量不过关等新闻,这让王先生很忐忑。
“本来想着交付后,趁着天气还没完全变冷,安排装修公司进场装修,来年就能入住,这下计划全都打乱了。”王先生告诉信网,事后他曾去过小区,虽然楼座主体已经完工,但绿化、路面等仍未完工。他希望开发商能尽快就延期交房一事给业主一个说法。
据悉,青岛即墨华侨城欢乐莲泉开发商为青岛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11月17日,就延期交付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前期受疫情及防控政策措施影响,存在施工材料短缺、物资不足、施工人员及项目停工等不可抗力情况,目前楼座主体均已完工,项目已进入收尾及验收准备阶段。
信网查询发现,2020年3月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但与其他地区的不同的是,《意见》中并没有明确延展期的时间,只规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
对于合同延期交付违约金部分,青岛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在与业主的购房合同中,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交付,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意味着业主不能因为疫情的原因向开发商主张索要延期交付的违约金赔偿。“项目预计在12月底前交付,收尾阶段我们将进行整个小区的品质提升,给业主们交付满意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