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日讯(记者 赵宝辉)日前,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号公告,自12月1日起,济南、青岛、烟台等市设立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青岛受理窗口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鹏湾路68号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2月1日起,青岛的化妆品进口企业在家门口就能完成备案材料的递交。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号公告,青岛在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鹏湾路68号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设立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青岛的化妆品进口企业在家门口就可完成备案材料的递交。申请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授权境内责任人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境内责任人账号注册、产品备案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根据系统预约信息向相应受理窗口递交备案纸质资料。
今年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性推出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赋能助力青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化妆品监管工作始终坚持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企业,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青岛地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进口化妆品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2021年,青岛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367项,占全省33%,青岛口岸进口化妆品货值高达4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96%,位居全省第一,走在全国前列。
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落户青岛,对青岛化妆品进口贸易便利化、产业集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加快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培育形成以化妆品贸易为引领的绿色产业发展生态,加快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后,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和青岛自贸片区管委的沟通协作,以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增强三个发力,助力青岛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