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洲朗庭府小区正门。(来源:信网记者 谷正原 摄)
信网1月3日讯(记者 谷正原)延期交房已经是业主不愿看到的情况,可延期后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拿到违约金赔偿,这无疑是给业主的怒气火上浇油了。“延期了就应该赔偿,没听说过想要赔偿还得再花钱买个车位的。”近日,即墨区禹洲朗廷府的业主汪先生就对开发商给出的违约金赔偿方案很不满意,原因就是开发商给的不是现金,而是车位款的抵扣券。对此,开发商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目前公司资金紧张,用部分车位费抵扣违约金已经是最好的方案了。
2020年,汪先生花159万元在禹洲朗廷府买了套房子,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交房。但到了交房日,汪先生却接到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通知,大致内容为受疫情、市政配套不完善等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交付。最终,房子于2022年6月底正式交付,逾期时间为7个月。
延期交房并不算是稀罕事,而且房屋销售合同中也约定了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正常情况下开发商按照标准赔偿就行。“我们合同里写的违约金标准是房价款的万分之一,算下来一共是3万多元。但这笔钱开发商一直没付,直到最近才通知我们说要用车位抵扣券的方式来补偿。”
原来,禹洲朗廷府目前还有不少车位在售,每个车位的价格在10-12万元不等。而开发商的计划就是让业主们购买车位,只不过在购买时可以按照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扣除一部分费用。“我没有车,最近也没有买车的打算,买个车位有什么用?”对于开发商提出的用部分车位款抵扣违约金的办法,汪先生很不能理解,“这种所谓的车位款抵用券对我来说就是一张废纸。”
除了汪先生,不少业主同样不接受以车位抵扣券的方式赔偿违约金,但几经交涉下来,事情却没有一点变化。
为核实情况,信网联系了禹洲朗廷府开发商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坦言目前公司资金紧张,无力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违约金,所以只能出此下策:“用车位费进行抵付是领导层的决议,眼下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案,没有车辆的业主也可以先购置车位,后期还有升值的空间。”该工作人员表示,后续物业和开发商会挨个找业主对接,看看能否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合适的解决方案。
车位费冲抵违约金到底合不合相关规定?为此,信网咨询了青岛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开发商将逾期交房违约金强行置换成抵扣车位款,是典型的不平等、不自愿、不公平和不诚信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民事法律原则,应当被制止。“既然逾期交房产生了违约金,该违约金就应该按照此前业主和开发商签署的相关合同支付,开发商想要通过车位款或租赁费抵付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如果说业主同意,开发商也同意,这个抵扣是合理的,因为是双方基于协商一致。但是如果是强制业主同意,那就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