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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区司法局探索社区管理新路径 降低再犯罪发生率

时间:2023-03-17

 (工作人员对存在再犯罪风险隐患的矫正对象谈话教育。来源:市北区司法局)

 (工作人员对存在再犯罪风险隐患的矫正对象谈话教育。来源:市北区司法局)

信网3月17日讯(通讯员 马学刚 记者 李如艺)近年来,为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效果,降低再犯罪发生率,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不断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和方法,指导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个体特点,制定“分类管理+个别教育”相结合的专门化矫正方案,坚守刚性执法基础上不断探索柔性管理新路径。

监管为回归 常态化谈话掐断“苗头性”问题

社区矫正被称为“没有围墙的监狱”,将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机关依据《社区矫正法》赋予的训诫、警告、收监建议等措施进行监管。但本着监管为回归的矫正目的,市北区司法局镇江路司法所优化监管方式,通过加强常态化、预防性谈话措施,提早在源头掐断“苗头性”问题,避免再犯罪的发生。

据了解,镇江路司法所通过实行“技管+谈话”相结合的方式明晰“刚与柔”的管理界线。在信息化技术监管的基础上,对矫正对象定期到所报到、思想汇报内容提出严格要求,同时在派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积极配合下对存在再犯罪风险隐患的矫正对象谈话教育,及时提醒再犯罪成本,掐断“苗头性”问题,通过柔性管理帮助矫正对象在社会化环境下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悔罪意识,消除重新犯罪因素,真正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教育为回归 志愿服务培养“社会化”责任

为增强矫正力度,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北区司法局湖岛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以罪名、违法领域为依据进行分类分组划分志愿服务队,精准确定志愿服务类型。结合“洁净家园服务进社区”工作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分批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通过参与集中劳动活动,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强化社会归属感,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正效果。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普法志愿队伍,广泛开展普法志愿服务,矫正对象以身说法,既增强了法治宣传的效果,又切实提高矫正质量。

刚性监管树底线,柔性管理助回归。市北区司法局全面统筹指导各司法所在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鼓励探索柔性管理方式。据了解,截止目前市北区已累计帮助10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再犯罪率维持在远低于0.1%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下一步,市北区司法局将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统筹社会资源,积极引入心理、文化、宣讲等柔性力量开展“修心教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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