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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山:购房者不能成为待宰羔羊 规范人脸识别需多方合力

时间:2023-08-12

近期,青岛一场非法使用人脸识别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胶州华润城推出“带人购房返佣金”活动,王女士按要求带自己弟弟购房后,竟然无法享受佣金。华润城方面的解释是,他们的人脸识别系统曾在去年抓拍到王女士的弟弟,因此属于“自然到访”。(详见《华润置地宣称带人购房返佣金 凭借人脸识别迟迟未兑现》)

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如果购房者是看了房企宣传后去看房,被称为“自然到访客户”;如是是被中介带去看房,则属于“渠道客户”,购房订单成交后,房企要给予中介一定的“好处费”,即佣金。相较于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甚至几百万的总房款,对大多数人来说,佣金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为了区分自然到访客户和渠道客户,进而判断佣金应该发给楼盘现场销售还是中介,人脸识别系统已经成为青岛一些售楼处的“标配”。据媒体报道,在青岛辽阳西路上的远洋万和城售楼处、即墨区莱青路上的天泰·天空之城售楼处等都设有多处摄像头,有的很是醒目,有的则颇为隐蔽。当购房者到访售楼处时,面部信息会被记录并上传至开发商的系统中长期留存,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刷脸付款、刷脸验票、刷脸进小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多,其使用边界问题,一直争议不断,成为大数据下的一把“双刃剑”。

开发商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购房者来源进行判断,以便达到控制销售成本的目的,但对购房者来说,安全更为重要。人脸识别技术靠采集生物信息进行识别,如果被非法获取,个人的行程轨迹、人际关系、财产等隐私信息都将暴露,由此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此前,青岛市南区贵州路一小区启用能“刷脸”的门禁后,部分业主担忧面部信息泄露不愿“露脸”,和业主委员会产生争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实上,对于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现象,并非无法可依。虽然《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都对与人脸识别技术相关的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但出台专门的制度规范还是很有必要的。8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划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制度红线,明确宾馆、银行等经营场所中的使用规范,为个人信息保护筑起“铜墙铁壁”。

技术本身没有好坏,关键在于如何使用。要想实现人脸识别技术的安全应用,仅靠司法保障是不够的,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人脸识别技术研发水平,增强系统性风险管控能力,封堵信息泄露的漏洞;另一方面,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企业和个人,确保技术合法、合规使用;对于公众而言,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谨慎选择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场景,提高防范诈骗的能力。

信息时代下,让人脸识别技术规范起来,找到便捷与安全之间的平衡点,才能更好的享受“科技红利”,增强生活幸福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信网评论员 戴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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