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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面发力 青岛胶州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措施20条

时间:2023-08-12

信网8月12日讯(通讯员 刘伟 崔飞 记者 于晓)8月11日,胶州市举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批)”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新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

据悉,《若干措施》重点聚焦4个方面,在优化升级为企服务方面,推出提升“工赋上合·惠企e家”平台服务企业效能、不动产登记集成改革、金融服务供给、政务服务中心功能、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等5项措施。在优化审批服务环境上,推出施工许可办理、环评审批流程、审批服务质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4项措施。可实现企业开工提前30天,项目建设提速6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时间减少18个工作日以上,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0%以内,为投标企业减少年资金占用6亿元。在创新实施“用地清单制”改革、政务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跨境电商联合赋能机制、部门联合检查、行政复议助力企业发展试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6项措施。全力做好为企服务保障,推出企业用工保障、柔性监管和柔性执法、涉企审判效率、作风能力、监督保障等5项措施。

信网获悉,胶州市创新搭建的“工赋上合·惠企e家”云平台,已于2023年1月11日正式上线。平台聚焦企业最关心的惠企政策落实兑现和企业诉求收集办理两大方向,开发建设政策直达指南针、免申即享一码通、企业诉求直通车、产业云脑小百科四个板块。截至目前,平台共有10016家企业注册使用,收录各类涉企政策356项,累计发布各类涉企信息301条,为537家企业“免申即享”兑现资金2.1亿元。

“用地清单制”是指土地供应后,由原本需要由土地使用权人自行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等调查评估,以及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等现状普查事项,调整为由相关责任单位提前组织完成,并汇总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交付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

胶州市在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中,积极搭建“用地清单”信息系统,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共享清单信息,为部门协同、简化审批提供支撑。牵头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上传地块评估、评价和普查等意见,形成“用地清单”一览表,明确管理意见或要求。胶州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通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共服务企业提供的管理清单,以此作为项目报建审批、技术审查、验收等环节的主要依据,相关责任单位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

在制定《若干措施》过程中,胶州市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始终坚持国际性、前瞻性、获得性、整体性、系统性,对标世界银行最新评估指标体系、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创建标准,对标深圳、苏州、昆山等营商环境最优地区,着眼未来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制度性解决方案,以系统打法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我们着眼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拿出新思路、新制度、新举措,啃硬骨头、闯深水区。”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郝世波介绍举例说,在“用地清单制”改革中,通过政府部门的提前介入,减少项目单位的办事环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办事成本;通过跨境电商联合赋能机制,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和属地镇街等单位职能,为传统企业转型跨境电商开展协同服务。“希望通过这20项新举措,真正让企业感受到新变化,让群众享受到新实惠。”

下一步,胶州市将在抓好第一批政策落实落地的基础上,按照“研究一批、试点一批、成熟一批、总结一批”的原则,持续推出第二批、第三批惠企政策,在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的同时,全力帮助企业拓市场、找订单、降成本,让企业真真正正得到实惠,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胶州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暨“项目落地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锚定政策环境、服务环境、要素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招引质效、项目建设等“八个专项提升行动”,保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奋斗姿态,加快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

附:胶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批)

一、提升平台服务企业效能。推动“工赋上合·惠企e家”云平台迭代升级,建立集公益性、功能性、市场性于一体的市场主体智慧综合服务平台,年内注册企业数量1万家以上。编制提醒服务清单,通过主动提醒、一键送达等功能,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深入推进“免申即享”,实现惠企资金“无感兑付”,年内兑现惠企资金3亿元以上。畅通企业诉求解决通道,实现“收集—分拨—督办—办结”闭环管理,做到企业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创新实施“用地清单制”改革。在社会投资项目土地收储前,相关责任部门提前将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论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结果,以及对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成果,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土地交付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相关单位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

三、优化施工许可办理。8月3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项目可依据进度需要分3个阶段申请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施工许可,开工时间可提前30天,并有效缓解企业缴纳配套费的资金压力。10月31日前,针对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项目取得土地手续,确定规划方案,签定施工、监理企业合同后,采用勘测、设计承诺书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办理土石方施工许可证,同步办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推动项目建设提速60%以上,实现快速开工纳统。

四、实行不动产登记集成改革。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延长线上登记业务链条,加速延伸至公证继承转移登记等类型。深化“一窗办事、集成服务”“税费统缴、后台自动清分”改革,10月31日前,全面实现受理、缴纳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费、发证等业务一窗办理以及相关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

五、优化环评审批流程。8月份全面开展青岛市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工作,将企业的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时间由21个工作日缩减至13个工作日。加快推进区域规划环评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的规划环评以及上合示范区规划环评的上报工作,全力争创环评改革试点园区,实现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当日受理、当日批复。

六、强化金融服务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在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资金投放,大力推行“普惠助力贷”“经营快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为企业精准匹配金融资源,全年新增贷款不低于180亿。深化金融服务实体“春雨行动”,年内开展专项银企对接会不低于20场次。组建“政府+企业+金融管家”服务团队,推动设立集成电路专业产业园区“金融管家”试点,为园区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创新推出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不断丰富惠民保险服务产品,12月31日前,实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应保尽保。

七、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健全完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机制,8月31日前,建立企业各类人才需求动态清单,推行“一人一企、一企一案”,精准解决企业引才、用工需求。发挥零工社区优势,8月份上线胶州市“零工超市”智慧平台,搭建数字零工市场,打造集信息推介、就业招聘、技能培训、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合同制用工与灵活用工协调发展。

八、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12月31日前,试运行咨询电话接听服务平台和AI人工智能语音回访系统,完善政务服务知识库,提升解答质效及网上审批效率,打造全流程闭环“好差评”工作机制,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加快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12月31日前,所有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达到“标准型”,30%以上达到“标杆型”。

九、提升审批服务质效。通过跨部门联合办、专项领域集成办、数据信息共享、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审管”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持续减环节、减时限,12月31日前实现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0%以内,即办件比例超过70%。10月31日前,新增一事全办“点菜单”改革事项30项,比2022年增长1倍。11月30日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集成联合验收率由目前的58%提升至100%,验收时间由30个工作日以上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12月31日前,新上线17个数字化审批场景,申请材料总量由500项压缩至300项以内。

十、加强政务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行“政企融合”管理模式,12月31日前,全市各专业分厅及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引进专业辅助服务团队,为企业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高品质、有温度的窗口服务。强化团队管理考核,对“好差评”好评率低于99%的团队,实行团队成员“末位淘汰制”,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十一、升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拓展远程异地评标合作,12月31日前完成与省内其他地市的对接,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内异地评标全覆盖。8月31日前,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在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为“次A级”及以上的,或在信用中国(山东)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全年预计可为投标企业减少资金占用6亿元。9月30日前,完成中小工程及产权交易新系统研发使用,并在中小工程交易系统中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投”,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便利度。

十二、创新跨境电商联合赋能机制。深入研究产业带优势和企业特点,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和属地等部门与单位职能,围绕传统企业转型跨境电商,开展协同创新,建立联合赋能机制,推动家具、假发等传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等模式创新,12月31日前开展跨境电商9810模式企业达到10家,跨境电商贸易额突破1亿元,不断扩大全市跨境电商主体规模和数据基本盘。

十三、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组织行业协会带领企业走出去,在全国、全球范围内推介产品、开拓市场。年内举办供需对接会7场(次)以上,分行业了解企业需求。梳理国内外大型展会信息,及时推送给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赴欧洲、美国、上合组织国家等进行专场推介。引导企业注册使用上合经贸综服平台,年内注册企业7000家以上,帮助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国家市场。

十四、实施部门联合检查。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作用,9月30日前,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制度,对市镇两级制定的检查任务,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提高监管效率,杜绝随意检查、任意检查。

十五、推行柔性监管和柔性执法。9月30日前,出台市级层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文件,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落实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行政处罚“不罚轻罚”规定,杜绝“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实行“触发式”监管模式,12月31日前公布市场监管领域“触发式”监管红线清单。企业在未触碰监管红线时,部门不得随意启动监管,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十六、开展行政复议助力企业发展试点。聚焦前端、中端、末端三个环节细化措施,从8月份开始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编印民营企业运营合规指引,针对容易出现行政争议的领域开展定向指导,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发案率。注重过程中调解,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率100%。强化案件跟踪,创新建立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机制,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和企业、行业协会代表开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

十七、提升涉企审判效率。完善诉前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9月30日前实现不低于80%的民事普通一审诉讼案件通过分调裁平台立案,诉前调解不成功案件立案率100%。提升民事案件结案效率和首执案件结案办结速度,一审民事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不高于50天,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不高于79天。

十八、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合规适用条件、自愿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落实整改的涉案企业,依法提出不捕不诉或者从宽的处理意见。9月30日前,办理合规案件不少于6件,年内健全体制机制,推动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十九、提升作风能力。深化对标对表、事争一流、重点攻坚、一线调度、过程管理、擂台比武、摘星夺旗、督考协同、奖优罚劣、赛场选马十项机制,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与上合新区发展的适配度。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做好半年和全年先进典型推树工作,召开表彰大会公开颁奖表扬,激励全市上下进一步突破攻坚,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二十、强化监督保障。紧盯营商环境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六型问题干部”专项整治。强化明察暗访,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深挖彻查。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发布典型案例通报、编发《镜鉴专辑》等方式,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等工作力度,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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